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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峰峡景区入选首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5-04-05 10:21:57   发布者:视死如归网

  今年以来,黔西南州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的原则和补短板、强基础、抓管理、促改革的工作要求,投入示范创建专项资金308.76万元,在兴义市清水河镇、义龙新区德卧镇等9个县(市、区)创建43个示范乡镇财政所(分局)工程建设,以创建规范、高效、廉洁、便民的乡镇财政所(分局)为目标,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重点,着力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第一时间把雨情、水情和险情通知到村、到户、到人。要求要关注天气变化,及时转移受威胁的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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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应急局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向手机用户推送手机短信。根据气象预报预警,按照四个叫应的要求,州应急局及时对各县市进行视频调度,针对下暴雨的乡镇,及时调度到乡镇。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与气象、水文、水务、自然资源进行会商,提出防范应对措施。据悉,8月12日,黔西南州气象局启动了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州应急管理局领导作总结并做工作安排部署,并强调:一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州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命令。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今天夜间到明天夜间我州将出现强降水天气过程,部分乡镇有暴雨,个别乡镇有大暴雨,过程最大累积降水50-200毫米,南部个别乡镇达到200-25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50-60毫米/小时。通报的9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具体情况如下:1.兴义市七舍镇何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

目前,该宗地已完成复垦耕种。兴仁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刘某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其一直未履行处罚决定,兴仁市自然资源局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经兴仁市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2021年5月,兴仁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拆除了该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当月,册亨县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杨某限期拆除该违法建筑。2021年6月,七舍镇人民政府责令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对该宗地复垦耕种。

2021年3月,杨某违法占用白沙乡红寨村红坡组1.658 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个人住宅。3.兴仁市屯脚镇刘某违法占地建设薏仁米加工厂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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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龙县春潭街道田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5.安龙县平桥水库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建设项目指挥部案。8.册亨县岩架镇黄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9.册亨县纳福街道肖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

来源: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9月7日,黔西南州农房办召开黔西南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情况通报会,通报近期处理的9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2021年5月,安龙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并责令其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复耕,目前,该指挥部临时板房已全部拆除并复耕。2020年12月,潘某违法占用普安县地瓜镇屯上村0.98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

7.普安县白沙乡杨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目前,违法建筑已拆除,土地已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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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廖某违法占用兴义市敬南镇皮山林村落上组1.368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2021年7月,敬南镇人民政府责令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对该宗地复垦耕种。

2021年4月,黄某违法占用册亨县岩架镇花冗村1.913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2020年11月,田某违法占用春潭街道平寨社区0.4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2021年6月,何某违法占用兴义市七舍镇马格闹村菜子地组0.336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用于养殖。目前,该宗地已复垦耕种。2020年9月,刘某违法占用兴仁市屯脚镇蚌街村烂田湾组2.69亩土地建设薏仁米加工厂。2021年7月,册亨县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

2.兴义市敬南镇廖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6.普安县地瓜镇潘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

2021年 6月,普安县农业农村局责令杨某限期拆除。2021年1月,肖某违法占用册亨县纳福街道册阳村1.034亩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

2021年5月,地瓜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拆除了该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2020年10月,安龙县平桥水库有限责任公司沟渠建设项目指挥部,违法占用普坪镇纳利村下磨角组2.572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临时板房

2021年7月,册亨县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2020年10月,安龙县平桥水库有限责任公司沟渠建设项目指挥部,违法占用普坪镇纳利村下磨角组2.572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临时板房。2021年5月,地瓜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拆除了该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3.兴仁市屯脚镇刘某违法占地建设薏仁米加工厂房案。

4.安龙县春潭街道田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0年11月,田某违法占用春潭街道平寨社区0.4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

2021年3月,杨某违法占用白沙乡红寨村红坡组1.658 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个人住宅。2021年6月,何某违法占用兴义市七舍镇马格闹村菜子地组0.336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用于养殖。

6.普安县地瓜镇潘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目前,该宗地已完成复垦耕种。

当月,册亨县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杨某限期拆除该违法建筑。来源: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5.安龙县平桥水库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建设项目指挥部案。7.普安县白沙乡杨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1年7月,廖某违法占用兴义市敬南镇皮山林村落上组1.368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2.兴义市敬南镇廖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兴仁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刘某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其一直未履行处罚决定,兴仁市自然资源局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经兴仁市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2021年5月,兴仁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拆除了该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目前,该宗地已复垦耕种。

2021年6月,安龙县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2020年12月,潘某违法占用普安县地瓜镇屯上村0.98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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